| 2007-03-14 |
49KB |
DOC |
下载次数:179 |
评价:    |
|
|
某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制度 (经 年 月 日 审议通过)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决策的范围是:某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路公司)自身(含分公司)的重大决策及以股东身份对子公司行使的重大决策权。 (一)天路公司自身的重大决策主要内容是:公司以资金、资产或通过融资方式直接组织的投资决策及以对子公司举债的担保。凡属以上范围内的决策,不论金额大小均应纳入重大决策程序,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对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子公司自身的产权变动。其中,全资子公司的兼并、分立、破产、歇业必须经天路公司批准并在本部的直接领导下实施;控股、参股公司的股权变动,在子公司按法定程序决策前,天路公司派出的产权代表必须事先向本部报告,并按天路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在子公司法定决策机构上行使表决权。 2、子公司重大的投资决策。子公司所有的境外投资、投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的项目、超过年度投资计划以外的项目属于重大投资范围。以上项目,凡属全资子公司都须经天路公司批准;控股、参股公司,由天路公司派出的产权代表事先向本部报告,并按天路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在子公司法定决策机构上行使表决权。 3、子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全资子公司转制为承包经营或实行委托经营,必须经天路公司批准。 4、对子公司的融资管理。子公司对其它企业的举债担保必须在天路公司同意的范围内进行。全资子公司对天路公司以外企业担保,必须经天路公司批准;控股、参股公司对天路公司以外企业担保,必须由天路公司派出的产权代表事先向本部报告,并按天路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在子公司法定决策机构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条 实施重大投资决策的主导思想是:投资方向合理、投资规模适当、投资结果有效。 第三条 实施重大决策的原则是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民主化。凡属重大决策,在决议前应让参与决策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决议时必须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并得到过半数同意才能作出决定。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经董事会授权,可由董事长召集相关董事先行决议,但必须由下次董事会追认。 (二)科学化。凡列入重大决策范围的问题,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属天路公司直接决策的事项都应指
|
| 立即下载 |
| |
|
| |
 |
·怎么下载?我需要帮助>>
·怕中毒?请您
|
|
| |
| 欢迎您下载本站免费资料!单击鼠标左键点击 [立即高速下载] 按钮,便可下载资料,不支持鼠标右键 [目标另存为] 方式下载!当您用鼠标左键点击 [立即高速下载] 按钮后,有可能是因为网络的原因,下载提示框的弹出速度会稍微慢点,请您能耐心等待一下。 |
| 资料解压密码为:www.manaren.com |
|
| 如果您发现"某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制度"无法链接、下载的请点击我要揪错。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