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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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财产物资001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 机密 ■一般 合计页数:6页 正文页数:4页 附件个数:1个 制度正文目录: 目 录 页次 1、目的 1 2、范围 1 3、名词解释 1 4、职责 1 5、作业内容 1 6、注意事项 3 7、附件 4总裁审批管理研究室审核 撰写人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库存商品的安全、完整,保证帐实相符,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2.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美电器各分部财务部门、配送中心、门店库房。 2.2 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名词解释: 3.1 盘点小分队:指为保证分部库存帐实相符,加强对库存商品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而专门成立的商品盘点小组。 3.2 不定期抽查盘点:指主要由分部财务部组织盘点小分队,不定期的对门店、直营店、配送中心的各库区、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4.职责: A. 4.1 分部财务经理助理或财务主管是库存商品盘点管理的责任人。 5.作业内容: 5.1 库存商品的日盘、周盘 5.1.1 每次盘点前门店、配送财务室只能向库管人员提供带商品型号、规格,但不带数量、单价的空白盘点表; 5.1.2 日盘、周盘由库管组织库工进行;由库管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点表,并在盘点表上签名; 5.1.3 盘点表由财务人员有重点的抽查核对,每日至少抽查1个大类商品的3个品牌,每个品牌至少5个型号以上的商品,财务应有计划的进行抽查工作,并对抽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各门店、配送中心应在财务周例会上通报库存盘点抽查情况。 5.1.4 每次财务抽查发现库管人员不如实填写盘点表,不如实反映问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问题的性质,提请公司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并赔偿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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