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Point Presentation粤华电案例讲评
案情介绍
1998年粤华电的年报显示年度亏损高达1.48亿元,超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17亿元,每股亏损高达0.68亿元。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估计。年报于1999年4月10日对外披露,引起投资者的强烈反应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是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案例点评
粤华电199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按照上述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基础是应收账款。若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比率,1998年粤华电机体的坏账准备应为15.27万元,而公司实际计提坏账准备高达6397.36万元。
从年报上看,粤华电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基础是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这是根据当时B股、H股和其他境外上市公司的惯例。一般而言,粤华电的坏账处理说明公司在坏账处理的会计政策选择上采取了更加保守和稳健的原则。
具体到粤华电1998年的做法值得一些思考:
如果按照国际会计惯例,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会计方法的操作必须十分规范,仅有公司董事会自行确定还不够,应该采取在关联方回避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方式进行。粤华电计提坏账准备即使不存在问题,然而在信息披露方面仍然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
本案例的目的在于说明会计政策对于会计信息的生成影响重大;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必须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的真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