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交流程序
0 目的
确保及时、正确地收集、传递、反馈及处理集团公司内、外部有关信息。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内、外部信息的收集、传递与处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程序中的术语采用GB/T19000-2000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01标准中的术语。
顾客:可理解为业主、建设单位、合同中的甲方及其代表。
3 职责
3.1 公司办
3.1.1 负责拟制本程序并督导其实施;
3.1.2负责文件信息、有关综合性信息的收集、传递与处理;
3.2 经营部负责国内市场工程信息、顾客需求信息和顾客对已交付工程的反馈信息及投诉等的收集与处理;
3.3 工程部负责工程合同执行过程息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3.4 安质处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方面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3.5 设物部负责设备物资价格及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3.6 总工办负责工艺、工法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3.7 人事部负责人力资源方面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3.8 企划部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与处理;
3.9 事务处负责对公司机关环境、安全方面的信息收集与处理;
3.10 法律事务部负责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信息收集与处理(具体见《 HY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