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总额与业绩指标挂钩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内部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更好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确保油田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不断提升公司价值,根据石油人字[2001]18号《关于印发<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薪酬总额与业绩指标挂钩办法>的通知》,结合油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薪酬总额与业绩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
1、与油田公司战略目标相统一,以引导所属各单位紧密围绕油田公司战略目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2、从各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公平公正,合理可行,具有可实现性和挑战性,有利于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
3、激励重点突出,实施办法简明,操作办法简便。
4、严格考核兑现,以业绩定薪酬,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
考核指标与薪酬总额基数
第四条 考核指标的设定与单位主要经营者的年度业绩合同考核指标相一致,以促进单位经营者与其他员工利益和行为取向的统一。
第五条 某勘探开发公司考核指标。
对某勘探开发公司的考核指标分为效益指标和控制指标,以效益指标考核为主,控制指标考核为辅。
1、效益指标旨在引导企业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包括以下两项:
(1)实现利润总额。
(2)单位成本。包括油气单位操作成本、油气单位开发成本、吨油现金加工成本、化工现金单位加工成本等主要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以国际会计准则核算数为准。
2、控制指标旨在保证生产安全运营和实现减员增效。包括以下两项:
(1)死亡责任事故。
(2)员工人数。
第六条 油田公司本部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考核指标。
油田公司本部各单位的考核指标与主要经营者年度业绩合同考核指标保持一致。采用“综合业绩分值”(以下简称业绩分值)计算办法评估业绩。业绩分值按塔油发[2000]178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之规定计算。
第七条&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