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公司内部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暂行办法》和《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经营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1、突出业绩和效益原则 考核指标的设定与股份公司对下达的年度业绩指标相统一,与股份公司的战略目标相统一,突出效益、兼顾全面,引导各单位努力降低成本,控制投资,节约费用,使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2、客观公正原则 考核指标的制订和考核与各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以利于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
3、有效激励原则 严考核、硬兑现,做到奖惩分明。
4、落实经济责任原则 各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承担本单位全部经济责任,工作业绩是单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兑现薪酬、奖惩和使用依据,使单位业绩与俱利益紧密挂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处室,以及单位订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章
业绩合同与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条
业绩合同是油田分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作为发约人,本办法规定的适用对象为受约人,以契约的形式,就双方约定实现的工作目标所订立的协议。
第五条
业绩合同的考核指标包括成本效益类、营运类、组织类三类关键业绩指标(KPI):
1、
成本效益类KPI,是全面衡量价值创造及股东投资回报的重要指标,包括主要成本指标、投资资本回报率指标、利润总额指标、自由现金流指标等,以体现单位整体的最终生产经营成果。
2、
营运类KPI,是衡量利用营运杠杆实现单位战略及完成预期效益的指标,包括工作量指标、技术质量指标、重大事故频率指标等,反映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状况和管理水平。
3、
组织类KPI,是衡量执行油田分公司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单位长期稳定发展的指标,主要包括职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