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共关系组织与人员
要点·难点解析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熟悉公共关系的组织机构,把握公共关系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充分认识公关机构和公关人员对做好公关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节 公共关系的组织机构
公共关系的组织机构是专门执行公关任务、实现公关功能的行为主体,是公共关系工作的专业职能机构。公共关系的组织机构包括组织内设的公关职能部门、专业的公关公司和独立的公关社团组织。
一、组织内设的公共关系职能部门
(一)公关机构在组织中的性质和地位
1.公关机构的性质。由于公共关系的职能是传播性、沟通性的。即统筹管理组织有关传播沟通的业务,因此其职能目标和业务内容完全不同于其他的职能部门。
2.公关部门的地位。从管理作用上看,公共关系职能部门在组织总体中扮演一种“边缘”、“中介”的角色。即处于决策部门与其他专业职能部门之间、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担负着建立联系、沟通信息、咨询建议、辅助服务、策划组织、协调行动等责任。
(1)公关部门在组织内部管理中的地位。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组织的管理结构,公共关系部门作为一个子系统,它的位置介于管理子系统与其他非管理子系统之间。公关部门介于高层决策中心与各个执行部门之间,介于各管理、执行部门与基层人员之间。
(2)公关部门在企业外部经营中的地位。公关部介于组织与公众之间,对外代表组织,对内代表公众,通过传播活动保持组织与公众环境之间的双向沟通。
(二)组织内设公关机构的名称和形式
各类不同的组织,公关机构往往以不同的名称和形式存在。除“公共关系部”之外,还有许多不同名称。对国外组织中公共关系机构的名称有一个不完全的统计,使用得比较多的有:公共关系部、公共事务部、公共信息部、传播沟通部和公关与广告部。
我国政府中的“新闻办”、“信访局(处)”、“交际处”、“联络处”、“对外宣传处”等等,其中都有公共关系工作,承担部分公关职责。
公共关系机构的名称在国外已延用了约90年,已得到世界性的理解和接受。我国的组织在规范自己的公关行为和职能的时候,可以考虑与这个国际性的概念和名称“接轨”。
(三)组织内设公关机构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