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当代中国私营资本的产权问题
虽然中国私营资本的产权主体的排他性相比公有制企业的要明确,但与市场经济的竞争要求相比,当代中国私营资本产权制度尚存一系列缺陷。这种缺陷主要体现为产权主体具有超经济的性质和产权界区不清晰。同时,本节论述这些缺陷可能带来的危害及克服缺陷的政策建议。(
由于种种原因,在当代中国,“资本”、尤其是私人资本来到世上,就具有名不正、言不顺的天然含混。人们曾经并且仍然在使用着种种似是而非的含混概念,在表达着或反映着中国私营资本在中国当代已经是不可或缺的存在的这一事实。人们或者用“民营经济”、或者用“民有经济”、或者用“非公有制经济”、或者用“非国有经济”等等来概括或近似地概括当代中国私营资本,其中最为常见的,即所谓“民营经济”。这些概念之所以被不断地运用,当然有其可以理解的现实原因和意识形态的原因,这些概念本身也有其合理的内涵。“民营经济”相对于官营经济而言当然是不同的,从这一点上说,私营资本绝对不是官营经济;“民有经济”相对于国有经济而言当然也是不同的,从这一点上说,私营资本绝对不是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自然也根本不同,就此而言,私营资本自然不是公有经济;非国有经济相对于国有经济而言,界限清楚,就此而言,私营资本自然应属非国有之列。这些概念都从不同的侧面表现了私营资本的一定特征,但都未从其最本质的特征直接出发。私营资本就是私营资本,“私营资本”这一概念本身就是清晰的,不需要再以什么其他的概念来间接地表述它。
这种概念上的含混有其客观原因。一方面,中国缺乏资本而又排斥资本的社会历史文化,包括传统的和现实的对资本、特别是对私营资本的排斥,使得人们即使在今天,也或多或少地不敢或不愿承认私营资本在中国的发展现实,概念上的含混,不过是这种心态的一种反映。当然,这种含混私营资本的心态也未必是恶意,未必完全出自对私营资本厌恶和抵触,尽管其中某些人可能出于对私营资本的反感而不愿承认它,甚至不愿用这一概念,但也有些人可能更多地是出于减轻私营资本发展的阻力,担心标明私营资本可能产生的社会麻烦,因而小心翼翼地运用着纷杂的概念去刻画私营资本。另一方面,事实上,在当代中国的许多私营资本并不是真正的、或者说并不是完全纯粹的私营资本,无论是在法律形式上,还是在产权结构上,中国当代的私营资本中的许多都具有“非私有”,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