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消费税纳税须知 第五讲 消费税纳税须知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特征 1、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消费税只在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征收,亦即只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税,在其他批发或零售等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不征税; 2、征税范围小 消费税是在对奢侈品、高档消费品、高能耗品、资源类消费品等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加征一道税,即是一种对特定消费品的消费调节税; 3、采取多种计税方法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有三种方式:一是从价定率征收,另一种是从量定额征收,第三种是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结合征税。 4、按产品设计税率----不同产品,不同税率,采取差别税率征税 5、税负具有转嫁性----属于价内税,税负构成商品价格的一部分随销售而转移。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或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非生活必需品及奢侈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护肤及护发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小客车、摩托车、越野车和汽车轮胎;不可再生和替代的原油消费品,如汽油和柴油。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摩托车等
四、主要消费品消费税税率
卷烟类: 30-45%; 酒类: 10-25% 化妆品: 30% 护肤护发品: 8% 贵重首饰及珠宝: 10% 鞭炮、焰火: 15% 无铅汽油: 0.2元/升 含铅汽油 0.28元 /升 汽车、摩托车 3%-10%
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消费税税率
下列卷烟一律按45%的比例税率征收:白包卷烟、手工卷烟、自产自用且没有同牌号和规格的卷烟、未纳入计划生产的卷烟。下列白酒比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药酒等,以粮食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在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减按5%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