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公司治理欧洲公司治理欧洲公司治理欧洲公司治理
用于间接上市的欧洲控股企业用于间接上市的欧洲控股企业用于间接上市的欧洲控股企业用于间接上市的欧洲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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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A. 总则第3页
I. 控股结构第3页
II. 德国股票市场的要求第7页
B. 作为发行人的海外企业第8页
C. 作为发行人的欧洲企业第9页
I. 德国股份公司第9页
II. 荷兰Naamloze Vennootschap第17页
III. Société Anonyme / S.A.-卢森堡第25页
IV. Sociedad Anonyme / S.A.-西班牙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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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总则
I.控股结构
●海外控股企业将持有中国公司的股权
●海外控股企业将成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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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总则
第一步:
中国股东
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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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总则
第二步:中国股东
控股企业
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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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总则
第三步:资本市场
(自由流通)
控股企业
中国企业
中国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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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总则
II.德国股票市场(如官方市场– Amtlicher Handel)对发行人
的要求
●最低股本: 250,000 欧元
●准许进入公共交易的股票的市场价值: 1,250,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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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作为发行人的海外企业
开曼群岛/ BVI 企业/ 香港有限公司
有利方面:●容易设立
●适中的公司治理要求
●适中的资本要求
不利方面:●较低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