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信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订本纲要。
第二章 股东与股东大会
第二条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确保所有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
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股 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和参与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议和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在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中列明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充分披露提案的内容。
第五条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
其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
股东无偿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时应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信息。
第七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大会的议事
程序和 效率。
第八条 公司邀请新闻记者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按照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新闻媒体披露公司信息。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
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必须明
确、具体。
第十条&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