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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玩赖开发商业主该如何应对?


www.manaren.com   2008-02-27
  昨天早上突然接到一位陌生人的电话,上来就跟我说他是河北沧州的某小区业主,想向我咨询一些问题。但是他把我当成了律师,我告诉他我不是律师,看着他投诉无门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但是由于本人专业所限,太专业的纠纷问题我也只能是爱莫能助。
 
  不过我愿意帮忙声讨一下,也希望热心的朋友们能够出来帮助出出主意。

  大致事情是这样的,该业主几年前向某开发商购买了一套期房,然而在交房之后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当初合同上的不一致,多次向开发商索取房屋产权证上证明的房屋建筑面积的依据,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不予理睬。另外开发商使用多年前的旧锅炉进行采暖,业主的室内温度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多次提出更换新设备但开发商仍然不予更换。取暖纠纷不仅仅发生在给我打电话的这位业主身上,而是整栋楼所有业主。经业主与开发商屡次协商无果,打算将此事诉诸于法律之后,开发商仍然是态度强硬,“我不怕告,爱到哪告到哪告去”之类的无赖之言威胁业主们。

  其实这种事也不是个例,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诸如此类的问题。关于预售商品房交房时面积存在误差和冬天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纠纷屡见不鲜。我不想说这里的业主与开发商究竟是谁对谁错,究竟为什么开发商对于业主的要求不予理睬?或许他们也有他们的苦衷,但不管怎么说,这么多人都在“寒窑相守”,开发商难道就不心寒吗?况且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旧锅炉不能承受新任务的使命之重。

  这都是次要,其实最让我寒心的是开发商的那句“我不怕告,爱到哪告到哪告去”,这不仅证明了这些开发商存在玩赖心理,更暴露了当地政府部门不作为的丑陋现实。我们可以猜想一下,说出这种话的人无非有两种,一种是确实没有做错什么,更没有违规犯法,有理走遍天下,当然不怕告。但是这种人一般不会拿这种话吓唬人。第二种就是明知自己有错,但是凭借自己的关系网,有权走遍天下。许多不法开发商就属于后者,他们往往被俗称为“玩赖开发商”。不知道是谁赋予了他们敢说这种话的权利,当当地政府部门听了这样的话不知该作何感想?是他们成了开发商作奸犯科的保护伞还是他们根本就是开发商手里的玩物?不谈别的,单单这句话就把当地政府部门与开发商那种暧昧关系暴露无遗,这是当地百姓的悲哀,更是地方政府的悲哀面!

  对喜欢玩赖的开发商我想许多业主都领教过。难道面对如此开发商业主们就只得任命吗?

  首先业主们应当与开发商协商,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自己解决。对于大量业主面临共同问题的时候,最好业主联合起来向业委会提交问题。

  再就是面对玩赖开发商业主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行内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开发商不怕告就怕闹。但是一定要注意团结,否则可能让开发商反咬你一口。找着开发商的死穴,就能让他毙命。当然这招有点损,但是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当然对于一些顽固的开发商就不能留情了,直接诉讼。或许诉讼比起跟开发商谈判来更轻松。

  再就是前期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照片等,比如开发商收房时给你的入住通知书,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回头要整理成文字的交给法院)。
 
  最后我整理了一下关于避免期房面积误差纠纷的资料,我想俗话说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用在这里再好不过了。业主尽量要避免这些问题,省得日后是非连连。

  在开发商期房销售时,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额常常成为发展商与购房者争议的焦点。现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条款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在某一个百分比之内,双方可以再结算。如果差额超过某个百分比时,购房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房。

  其实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存在误差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看如何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和预防差额所引起的影响和后果。所以业主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与开发商明确权责关系,再遇上玩赖开发商你就可以避免吃哑巴亏了。

  话说回来,开发商玩赖的行为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全摒除的,最重要的还是地方政府一定要真正担当起自己的责任,绝不能姑息养奸,更不能与开发商狼狈为奸,否则建立和谐社会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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