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高峰期临近 楼盘投诉量加大
终于要收房了,买房人当然应该很高兴,但诸多收楼麻烦事也难免影响好心情。四五月份,武汉市又迎来了收楼的高峰季节,随之而来的是,交房投诉也逐日增多。记者曾在一天内接到过对5个楼盘的投诉电话。
据业主反映,很多开发商抓住购房者急于搬进新居的心理,对纠纷实施“蘑菇”战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这让“吃了亏”的业主们十分恼火。但面对开发商的种种“计策”,业主们问得最多的就是“怎么办?”如何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已成为广泛存在的问题。
近日,记者采访了律师、维权成功的业主,现挑选两个典型
案例,希望能给业主们一些启示。
收房后也可决然维权
黄陂的黄先生最近满脸愁云。今年4月,他和女友花了20多万元购买的房产终于要交付了。准备收楼时,他却大吃一惊:整个楼盘就像一片
建筑工地,除了楼体已完工,其他都是一片狼藉:无道路、无景观。再到楼上一看,墙面、地面都是裂缝。他们要求开发商出示该楼盘的《房屋验收竣工备案证》,但开发商拒绝出示,且要求业主按合同约定时间收房,缴纳
物业管理费。交涉未果,黄先生同小区的200多户业主决定拒绝收楼。而他和女友原本打算过年前搬进新家并办婚礼的计划,也只有拖下去了。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凡认为,黄先生遇到了目前很普遍的业主收楼麻烦。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要交付的楼盘存在或小或大的质量问题,且明显不符合交楼条件,而开发商想硬性交房。常见的这一类交楼质量问题还包括工程未完工、墙面渗水等质量不合格、装修用材未达到承诺标准、公用设施未建设或者不能交付使用等。
张凡律师认为,遇到这样的问题,业主绝不能妥协。首先是要根据合同,同开发商交涉,业主间应达成共识,联合起来,增强同开发商交涉的力量。如果开发商拒绝改正,要做好处理纠纷甚至是打官司的准备,可以选出代表同开发商周旋,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业主受开发商欺骗而收房,在收楼单上签字,他们担心收楼就意味着放弃了维权的权利。张律师解释,收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通过竣工验收,以上述楼盘为例,即使业主收房了,一样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集体对抗开发商的无理要求
刘先生接到开发商的收楼通知时,开心不已。当他兴冲冲地赶到售楼处时,却被告知其房子实测面积比合同上写的多出了12平方米,需要补交好几万元的差额。
据刘先生了解,小区更改了前期规划,原本出售时为阳台的面积,如今变成了室内面积,而此“超出面积”的部分已超过了合同中约定的3%的误差范围,但如今,开发商要求刘先生必须补齐差价,否则不能收房。
作为半个
房地产人士的刘先生,直接拒绝了开发商的要求。他告诉记者,合同中本来就有约定:开发商交房不能以交
物业管理费和面积差价作为交房条件;另外一点,开发商更改规划,导致误差面积超过3%,在业主不选择退房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支付面积差价。刘先生依据合同与开发商论理,令开发商哑口无言。刘先生说,有些时候,开发商的无礼要求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约定,很多买房人都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所以在与开发商对话时,无法争取到话语权。
刘先生建议,不明白的时候可以先向专业人士请教,另外,业主最好团结起来,共同争取利益,如果开发商还是不让步,可以考虑采用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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