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行劳动争议仲裁
免费制度,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将不再要为这些费用掏腰包。
15日我省召开了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电视视频会议。据介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劳动保障领域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它的施行,对于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法呈现以下亮点:
亮点一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据了解,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取处理费的标准全国并不完全一致,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大多按固定标准收取几百元的费用,有争议金额的则实行累加收费。
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法则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全面推行劳动争议仲裁
免费制度。
亮点二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延长
现行的劳动仲裁时效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申请仲裁,因为时效太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次新法则将劳动争议处理范围扩大,申请时效延长。新法规定,把时效延长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时起一年内可以提起仲裁申请。将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期间从现行的60天延长为1年。
亮点三 仲裁期限不得超过60天
据了解,现在的劳动仲裁期限一般为70多天。经过批准,最长可以延长到100多天。如今新法明确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0天。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专家介绍,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仲裁效率,新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规定案件审理应当自受理案件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
亮点四 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为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仲裁审理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新法规定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亮点五:仲裁员准入门槛提高
新法要求仲裁员公道正派,并符合曾任审判员,或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法律知识、从事
人力资源管理、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律师执业三年等条件,提高了仲裁员的准入门槛。
全省依法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为了配合新法的实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现有仲裁机构、人员编制及运行机制进行充分调研,在现有劳动仲裁机构的基础上,依法调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能,并按属地管辖的原则,调整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科学合理设立仲裁机构,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