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 | 资料 | 下载分类 | 最新更新 | 下载排行 | 资讯 | 品牌 | 管理书籍 | MBA | 专题 | 博客 | 原创 | 专栏 | 知道 | 管理人之家 | 论坛 | 游戏
 
     热门搜索:管理词 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 物流管理 人民币升值原因 娃哈哈 百威啤酒 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 项目管理

您的位置:管理人网-管理资讯-职场-正文

怀孕女子伪造高中学历被工作单位解聘


www.manaren.com   2008-05-20

  外来务工人员李小妹(化名)为了找到工作竟然伪造学历,从文盲摇身变成了高中毕业生。事情败露后,受骗单位要求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她以自己怀有身孕为由拒绝解约。昨天,记者获悉,丰台区司法局认为这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李小妹不能享受医疗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李小妹为了应聘商场售货员的工作,花钱购买了伪造的高中学历毕业证书。去年9月,她成功地被一家商场录用为熟食柜台售货员,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不久前,商场经核实后才知道,李小妹的文凭是伪造的,于是商场打算与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李小妹提出自己已经怀孕5个月了。她表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约。

  丰台区司法局了解到此案,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受骗商场招聘售货员的岗位时,明确要求应聘者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李小妹伪造学历的行为属于欺骗。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丰台区司法局认为,李小妹与商场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所以李小妹不能享受医疗待遇。(记者 武新)

  (责任编辑:fiona QQ:540617218 Tel:0756-3396381)

 
  >>推荐专栏
  >>精彩专题
 ■ 资讯栏目
 ■ 管理资讯精华
 ■ 管理博客精华
 ■ 热门管理资料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信息中心 | 资料发布 | 资料举报| 广告联系
Copyright-2006-2009 www.Manare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B2-20070425 ]